2008年2月28日星期四

通过MSN网上聊天认识 传送裸照给女生 中年男子监6星期

(2008-02-27)

● 侯启祥
  42岁男子通过MSN网上聊天认识一名16岁女生后,通过电邮传送淫秽录像,以及自己的裸照给女生“欣赏”,结果被判坐牢6个星期。
  被告郭才发(译音)共面对9项传送淫秽录像,以及3项侮辱女性尊严控状,他昨天认罪后要求法官轻判。
法官斥责被告必须坐牢
  但法官说,女生当时16岁,年纪还小,而被告已经42岁,应该知道不应该这么做,被告必须坐牢。
  被告案发时在一家公司当营业经理,女生还在求学。
  控方庭上揭露,去年2月,被告通过MSN网上聊天认识女生。两人经常在网上聊天,被告跟女生谈的话题离不开爱与性。
  后来,被告变得越来越大胆,他通过电邮,将一些淫秽录像传送给女生。从去年2月至4月18日,被告9次传送淫秽录像给女生看,包括男女性交和自慰的录像。
  除了淫秽录像,被告还自拍裸照,并将它传送给女生看。3月31日下午,被告通过电邮,一连三次将自己的裸照传送给女生。女生收到被告传送的淫秽录像及裸照,大吃一惊,感觉受冒犯,并且难堪。
  被告还曾经上门找女生,当他看见她家里有女佣,要她支开女佣,以便两人可以独处。
女生的母亲知道了这些事后,于4月18日到邻里警局报案。警方对被告展开调查后将他逮捕。
传送淫秽录像刑罚
可判坐牢最长3个月
  被告面对的12项控状中,传送淫秽录像的刑罚是坐牢最长3个月,或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而侮辱女性尊严的刑罚则坐牢最长一年,或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控方仅以两项传送淫秽录像,以及两项侮辱女性尊严控状提控被告,余项交法官下判时考虑。
  被告并没有聘请律师,他求情时说,他是家中的经济支柱,案发后失去工作。这是他第一次抵触法律,希望法官轻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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