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据理力争,不要尊重和宽容吗?
(2009-08-18)
● 杨松坚
最近对于“O”水准华文听力考试试题,小学生“据理力争”要求计分出错的老师道歉的课题引发关注。从试题导出的主题师生相处之道,尊师重道还是据理力争是争议的焦点,而其所要传达的价值观,对学生的待人处事的启迪,更发人深思。
该听力考试试题的故事,却让我想起一位老师友人告诉我的一个故事。
一位华文老师任劳任怨,笃信严师出好学生,她对同学管教责罚很严厉。同学作业、考试答错,一定要重重罚抄。一次老师不幸遇车祸动手术住院,同学们都来探望、慰问,还写亲手制作问候卡,献上衷心的祝福,令老师感动不已。病愈后她主动向同学们致歉。此后她重教、轻罚,与同学打成一片,得到同学的爱戴,春风化雨毕生奉献教育事业。故事生动提示了以感性的情理、包容和爱心,将师生之间的互敬互谅关系,得到真正的解读和升华。
试问:难道我们只要据理力争,不要尊重和包容吗?
首先,据理力争是建立在维护和捍卫真理、原则和权益基础上,面对大是大非的问题必须据理力争。反观该据理力争的小学生理直气壮又为的是何事?不就是“分数”吗?将分数提升到不适当的原则高度,也反映了分数至上的弊端。如果我们的年轻一代成为斤斤计较,为区区小事而事事“据理力争”,那么社会的和谐和包容安在?
如果非要强调“错误面前人人平等”,师生应同处平等关系上的话,在求知和成长阶段的莘莘学子更是常常犯大大小小的错误,那么是否每次学生犯错都要一一道歉呢?如此,老师每天都要应付多少次道歉?
得理不饶人,不见得是一种美德。我们固然不希望的年轻一代成为不辨是非、唯唯诺诺的庸才和应声虫。但是也不希望他们为区区小事而一定要辨个一清二楚,更容不得不同意见和反面意见。秉持简单化,认为非黑即白处事之道,恐怕很难在社会上立足。而信奉条规戒律,一成不变的僵化处世方式,不懂变通,又何来创意和求新、求变?
一些人习惯于对人、对事一错就罚,忽视了相处之道更需要尊重和宽容。既然老师已经改正错误,“知错能改、善莫大焉”,何必强求老师道歉?对于非原则性的琐事,何妨得饶人处且饶人,宽容大方一些?减少无谓争执,让爱心充满人间,共处优雅和谐社会,岂非美哉?
值得提出并深思的是,我们应如何看待和处理犯错误的人,包括教师和学生。对于在法治范畴以外的事件,不需要惯性沿用自上而下、一捅到底的思维和方式。但许多事情并非一错就罚,或纯粹以固定理性的按章办事和道歉处理才是最完善、最有说服力的。
“O”水准中学毕业生已经有一定的鉴别和分析能力,考试题不一定要求一致固定的答案,将思维局限在特定的模式中。如果有考生从尊师角度出发,认为老师既然已经改正,不一定强求形式上道歉,试问判卷时是否一定给他判零分呢?
值得深思的是,试题过于简单化处理师生之道,折射出人文教育的浅薄。如果我们的教育使学生的认知和思维只停留在浅表、单向性、非黑即白的纯理性框架,而不能启迪更深层次多方位的分析、综合,而欠缺人文精神的凝练,对学生未来面对多元化的社会,多极化的广阔世界,将是一种缺失。
我们希望塑造年轻一代更完美的人格,既要在原则问题上据理力争,但是在处世待人上,也应培育尊重他人的品德修养,具有宽以待人的宽广胸怀。他们也要学会感恩,唤起良知,感恩造就他的人,感恩使他成长的家人和师长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